中国药膳研究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药膳研究会 发布日期:2025-11-05

中国药膳研究会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和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委部署安排,切实加强中国药膳研究会作风建设,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调研围绕中医药膳食养政策落地、技术创新、产业需求等核心问题,直奔基层一线,找准痛点难点,提出实用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总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不超过2个,分支机构调研须提前报总会审批,避免多头重复调研论证

第二条 会领导到基层调研仅安排必要工作人员随行;接待从简不安排超标准住房,不收送礼品礼金;用餐不上高档菜肴和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不安排与调研无关的活动。

第三条 精准把握会员需求,推动药膳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会员对药膳技术、行业发展的建议,提出整改意见,提升服务针对性。

第四条 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减少务虚会,聚焦药膳标准制定、学术交流等实质性工作组织相关会议活动能线上召开的会议优先采用线上召开。

第五条 提高会议效率。会议规模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言直奔主题,避免空话套话。

第六条 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总会组织的全国性大型活动须报理事会研究决定需上报审批的项目(活动)应按规定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分支机构开展的各项活动须报总会审批。涉外活动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七条 会议经费提前预算,会场布置简洁实用,严禁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向参会人员超标收取费用

第八条 精简文件发文。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范围,可通过工作群、官网传达的事项不印发纸质文件。

第九条 提高文件质量。文件内容要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照搬上级文件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公文,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条 会领导出席活动由办公室协调安排,中层干部参加活动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在外停留时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或延长停留时间,出访结束后须提交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新闻宣传应把握正确引导方向,杜绝有偿新闻,重点围绕中医药膳行业重要新闻事件、药膳科普、产业动态、分支机构活动等内容,贴近社会、贴近行业、贴近群众。以研究会名义对外发布内容须经办公室审核把关后,报分管领导核

第十三条 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接待住宿/餐饮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及《中国药膳研究会财务管理办法》,杜绝铺张浪费。

第十四条 会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经常督促分管机构(部门)将纪律挺在前面,以严明的政治纪律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杜绝腐败滋生蔓延。

第十五条 研究会内设机构要把作风建设检查作为经常性工作,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随时纠正问题,并及时上报会领导

实施细则2025年7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