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1-27
2015年11月26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下,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中国药膳研究会在京联合举行中医药团体标准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医临床诊疗指南编制通则》、《中药学基本术语》、《循证针灸临床实践指南》、《白病(白癜风)维吾尔医诊疗指南》、《常用特色药膳技术指南(第一批)》等109项中医药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委服务业标准部主任杨泽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桑滨生出席新闻发布会。
中国药膳研究会会长杨锐宣读了中国药膳研究会关于发布《常用特色药膳技术指南(第一批)》的公告。中国药膳研究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沙凤桐作主题发言,介绍了第一批17个常用特色药膳技术指南的制订背景、宗旨、过程、依据、特色、主要内容和应用价值。中国药膳研究会副会长荆志伟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桑滨生表示,中医药标准化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随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推进和不断发展,中医药标准化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凸显,成为推动继承创新、促进学术进步的有效途径,成为保持和发扬特色优势的重要载体,成为规范行业管理、加强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成为提高服务质量安全水平的基本依据,成为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成为中医药成果推广与传播的重要形式,成为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中医药国际传播与发展的战略举措。
国家标准委服务业标准部主任杨泽世在讲话中说,今年3月1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中首次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这次发布的109项中医药团体标准,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改革方案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各学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一种重要体现,对于完善中医药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鼓励中医药技术创新,解决中医药标准缺失问题,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推动中医药传承和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培育和发展中医药团体标准方面,国家标准委鼓励制定团体标准,也鼓励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还鼓励中医药行业管理部门探索在行政管理、产业政策、政府采购、合格评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中引用团体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用团体标准。
中国药膳研究会本次发布的17个常用特色药膳品种的技术指南,涵盖17种贴近民众生活,适合常见病、多发病及公众人群药膳调理食养的品种。《常用特色药膳技术指南(第一批)》强调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将“药”和“膳”有机结合,重点在于“膳”,满足人民群众运用药膳养生保健的需求。指南发布体现了全国药膳行业群体的智慧,对促进中医预防、调理、保健、养生药膳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一步,中国药膳研究会作为中医药行业的全国性标准化技术组织,将加强中医药膳标准化领域的整体规划,深入开展中医药膳标准基础研究,加快中医药膳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做好已发布的中医药膳标准的实施和推广,为促进中医药标准化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