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09-12
(2021年9月12日会长扩大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促进本会标准化工作发展,激发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标”)参研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规范参研者证书发放,制定本办法。
一、团标参研者是指在团标的提案申请、文本起草、药膳试制、经费提供等团标研制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二、团标参研者在团标文本中享有相应的署名权。
三、团标项目研制完成并发布公告后,团标参研者可以自愿向本会标准化办公室(以下简称“标办”)申请由本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工委”)颁发的相应参研者证书。证书种类依据团标文本表述确定。证书工本费由申领者承担。
四、标办依据团标文本内容进行审核后,报标工委核准。
五、证书文字模版:×××××××(单位或个人)为中国药膳研究会团体标准项目《××××××××》(团标编号)的××××(文本署名身份)。特此证明。
六、标办负责证书的统一制作、编号和发放,并留存文字和照片记录备案。
七、本办法由本会标办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本会会长扩大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