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膳研究会

中国药膳研究会公文运转管理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 2024-03-11

2024年3月2日会长会议通过)

 

为规范研究会公文办理程序,加快公文流转速度,高效准确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推进研究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研究会工作高效协调运转,特制定本规范。

一、公文受理流程

公文分急件、普通件和阅知件三个级别。对上级机关的指导性公文和需要办理的公文,急需处理的公文和一般参考性公文,要分别对待。

1、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接收(机要件和电子政务专网传送件由专人接收),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文。办公室收到公文后,送办公室主任→秘书长→会长。办公室主任要仔细阅读公文内容,对一些需报结果和有时限的公文,要在公文上做明显标记并向秘书长报告。需要相关部门处理的,秘书长在公文上提出处理建议,送会长阅示。

2、节假日期间的紧急公文由办公室人员及时向秘书长或会长汇报处理。

3、分支机构报送的公文。各分支机构、平行单位的公文,由办公室接收→送办公室主任审阅。根据公文内容,提出处理意见→送秘书长→会长阅示。

二、发文处理流程

1、本会向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外部机构汇报工作、请示等上行文。由办公室起草文件→办公室主任审核→秘书长→会长签批。会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对终稿进行排版、校对、印制、装订,盖章,上报文件。办公室在发文登记簿中将该文件登记并将终稿与发文稿纸装订在一起,存档。

2、研究会内部发文。由拟发文部门或分支机构起草的文件,部门负责人或分支机构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核→秘书长→会长签批。会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对终稿进行排版、校对、印制、装订、盖章。由发文部门或分支机构发送。办公室在发文登记簿中将该文件登记并将终稿与发文稿纸装订在一起,存档。

三、公文的登记与归档

每份公文均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准确掌握公文的行踪,杜绝公文失控情况发生。复印公文应有登记。公文传阅完毕后返回办公室统一处理。凡领导在传阅公文上作了批示的,办公室登记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领件办理。特别是批转有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办理的公文,传阅人员要做好登记,复印后将原件存档,并将复印件及时交有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承办单位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公文传阅完毕后,由办公室收集并登记归档。

四、本制度由本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本会会长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