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膳研究会

中国药膳研究会药膳比赛评委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1-06-20

2021年6月20日会长扩大会议通过)

 

为规范中国药膳研究会药膳比赛评委管理工作,保证评委知识常新、评判水平和评判结果的权威、公正,制定以下本会药膳比赛评委管理办法。

一、本会药膳比赛评委全称为“中国药膳研究会药膳比赛×级注册评委”(简称“中国药膳研究会×级评委”),实行任期制、注册制和分级制。

二、申报中国药膳研究会药膳比赛×级注册评委(以下简称“本会评委”),须参加本会组织的培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

三、本会评委实行任期制,每届自取得评委证书之日起有效期4年。

四、本会评委实行注册制,注册评委可在本会官网上查证。

五、本会评委实行分级制,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晋级实行递进制,获得二级评委并至少历经一个有效期满者,方有资格申报一级评委。

六、原则上本会每4年组织一次本会评委培训学习和考试。有效期满并欲保持注册评委身份者,均应参加新一期培训学习和考试。

七、每期培训学习、考试、注册,均收取培训费和注册费。只保留原级别、不晋级的重新学习考试者,仅收取适当的注册费。经过三次培训并均考试合格者,或者经过一次培训考试合格、年龄超过70岁者,自愿再次参加培训学习、更新知识的,费用全免。考试合格后可予注册、发证。

八、有效期内的在册本会评委,将根据个人的具体能力与水平、比赛所在地等因素,选择组织参加药膳比赛的评委、监理工作。